1.
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大溪镇良山村溪坑整治、停车场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,建设资金为移民资金补助及自筹,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项目概况: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混凝土停车位工程、挡墙工程及溪坑工程,混凝土停车位面积约1958m2,采用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+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,挡墙长度约92m,溪坑长约128m,挡墙及溪坑采用C30混凝土浇筑。
2.2工期:120日历天内(含120日历天)。
2.3 本工程预算价:1092837元
2.4 招标范围: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溪坑整治及停车场工程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: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3.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: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(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)(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类证书))。
3.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8时前登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( http://www.wl.gov.cn/col/col1402172/index.html)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。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,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。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(街道)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(更新版)。
5.
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:2020年9月24日中午12:00时整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0年9月25日下午14:00整,地点为温岭市大溪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。
5.2 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、标记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将予以拒收。
5.3 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,否则作无效标处理。
5.4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,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“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(投标人 基本账户)(附件四)”以及投标人汇款凭证复印件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(http://www.wl.gov.cn/col/col1402172/index.html )和台州舰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www.tzguok.com)上发布。
7、其他
7.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。
7.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,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,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,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到场(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)。
8.
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联 系 人:卢林兵
电 话:13600575533
招标代理机构:台州舰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温岭市紫金花园物业管理3楼
联 系 人:林良
电 话:13634039916
温馨提示: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需检查健康码(非绿码不得进入)、测体温,戴口罩,分散就座。